今天,无意间看到这则新闻:新华网沈阳1月3日电(记者范春生)在自动取款机(ATM)上准备取钱时,竟发现另一张银行卡,贪念驱使下用此卡取出1.25万元。辽宁省沈阳市的售楼员李颖为自己这样的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。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日前认定李颖犯信用卡诈骗罪,一审判处拘役3个月。
看完后,心底哇凉哇凉的。一下子想起来两年前的事情。
记得当时还在一个高档公寓小区内住地下室,之所以选择在那里住,是因为离单位近,溜达溜达几分钟就到了。而且整个小区有水有草,很干净,保安24小时值班,也很安全。因是高档公寓,故整个小区的业主都很有钱,还有好多外国友人,他们每天出行不是自己开车就是出门打车。为方便,在小区门口设个银行点也不为奇怪了。
其实,我是很少去小区这家银行取钱的。因为一月挣扎下来,辛苦挣来的薪水剩不下一分钱不说,时常透支信用卡是常有的事。可有一次,我还真就去了那家银行,而且还真的就发生了一件让我印象深刻的事情。
那是个下班后的晚上。记得是冬天。手里又没钱花了,和爱人商量好后,决定去小区门口的那家银行,透支信用卡取点钱,反正透支信用卡取现手续费都是一样的。在等待爱人下班回家的时间里,我独自一人从单位溜达到小区门口的银行。
天已经黑了,小区的各种路灯都亮了。走到自动取款机前,里面有俩人,一人在里面取钱,另一人在外面边和她说话边等她。大致对话没听,就是听到有一句说是要赶飞机去广州。没多大会,她俩出来了。我慢悠悠地进去,将准备好的银行卡插进去,可是发现卡根本进不去。仔细一看,明白了,里面好像还有一张卡没退出来。再看屏幕显示:改密码还是退卡。当时想都没想,直接将那卡给退出来了。想着这卡肯定是刚才那俩人的,赶紧追到门口一看,那人已经打上出租车走了。
我回头又去自动取款机,用自己的信用卡取了点现金出来。看着手里捡的那张银行卡,心想,这卡里肯定有不少钱的吧,要是刚才顺手一取,这钱不就成了自己的了么。后来爱人也赶到了,知道这事后说,哈哈,你一改密码,再一取钱,咱就不用借钱花了哈,咱信用卡也可以还清了哈,那一万块贷款没准也可以还清了哈!
傻瓜!我是个傻瓜不?跑到自己手里的钱都不要。自己天天这么辛苦,天上真的掉下这么个大馅饼,为什么没要呢?是的,我没想要。一是,当时脑袋不够使,没想别的就把卡给人家退出来了。二是我向来不喜欢占人家便宜,自己花自己的,心安理得。所以就没想着要人家卡的钱。至于第二天,让我爱人赶紧将那张银行卡交到银行柜台,也多半是为了这俩因素,其次的其次才想到人家丢了卡,肯定也很着急,肯定也会挂失,肯定也会发现钱少后报警之类。
可是今天,在看了开头时提到的这则新闻时,才发现那卡的钱是万万不能提出来使的,乃是违法行为,要受到法律处分的。汗!狂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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